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15时33分 来源:
来狱会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民警可以中止会见,情节严重的,暂停1-3个月会见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会见人员使用外语、隐语或暗语,经制止不听的。
2、携带手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电脑等电子终端设备及现金、食品等各类违规、违禁品进入会见现场的。
3、在会见中心私自拍照、录音、录像等资料采集的。
4、私自传递信件、物品的。
5、不遵守监狱会见管理制度,经民警劝导不听的。
6、监狱民警认为可能影响罪犯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