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15时33分 来源:
1、会见人员必须遵守监狱会见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民警指挥安排,进入会见室时,必须接受安全检查。
2、亲属会见罪犯时应积极配合民警做好罪犯教育工作,规劝罪犯积极改造,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抽烟、喝酒,不得私传信件、现金、物品等,不得使用外语、隐语或暗语。不准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准涉及案情,不准有不利于罪犯改造的言论。
3、来狱会见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电脑等电子类产品以及现金、食品等物品进入会见现场,随身物品应存放于监狱指定地点,会见结束时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