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08时24分 来源: 四川省眉州监狱
廉政微课堂
前言导读
前期,眉州监狱为每名民警定制了“三个规定”电话彩铃,提醒民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今天,我们一起重温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增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一.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严防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三大“制度护法”。
三.领导干部怎样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1.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2.不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不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4.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5.不以任何形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6.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的予以拒绝。
四.监狱民警怎样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1.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2.不说情打招呼,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泄露政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3.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条件的代理律师;
4.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5.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写在最后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广大干部群众、每一位政法干警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