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03月21日 10时37分 来源:
一、会见对象
服刑人员可以会见的对象包括: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监护人以及经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
二、会见时间
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监区 |
一监区 十监区 |
二监区 九监区 医院 |
五监区 七监区 |
六监区 八监区 |
三监区 |
1、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为正常会见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会见。
2、新入监(入监两个月内)的服刑人员统一安排在星期一会见。
3、服刑人员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
三、会见手续
来狱会见亲属应到会见中心进行登记,出具监狱制发的《会见证》和本人《身份证》。
首次来狱会见的亲属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如夫妻或关系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可持结婚证或户口簿,不再另行出具关系证明。
四、暂停会见
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会见:
1、被隔离审查的;
2、受到禁闭处理的;
3、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者有碍于改造的。
五、温馨提示
1、根据法律规定,会见通话将被监听。
2、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中止会见:
①私自传递信件、物品的;
②扰乱会见秩序的;
③使用隐语、暗语交谈,不听劝阻的;
④携带或者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的。
3、乘车提示:嘉陵汽车站可乘3路、14路公交车,在南充市顺庆区五星花园下车,到模范街转乘2路公交车至其终点站下车即到;城北汽车站可到火车站公交车站乘18路直到监狱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