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14时42分 来源: 四川省川中监狱
根据减刑法定条件和程序,经监狱考核,并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监狱长办公会议,对罪犯李元明假释案件进行了审定,会议决定对上述罪犯依法报请人民法院综合评判、予以裁定。
附件:罪犯李元明报请假释建议书
四川省川中监狱
2024年9月24日
(监狱狱务公开咨询电话:0817-3340269,0817-3340210)
罪犯李元明报请假释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