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16时46分 来源: 四川省川中监狱
根据减刑法定条件和程序,经监狱考核,并于2024年9月18日监狱长办公会议研究,对以下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罪犯,依法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具体报请减刑罪犯名单及报请建议如下:
姓 名 报请建议
杜光辉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何海超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 先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龙 虎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聂绍政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潘光雄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晓华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件:杜光辉等7名罪犯报请减刑建议书
四川省川中监狱
2024年9月18日
(监狱狱务公开咨询电话:0817-3340269,0817-33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