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
(节选)
第二节 会见办理
第八条 罪犯正常会见安排在工作日进行。以监区下属的自管区、监管病区为单位每周轮流安排,其中每周二为监管外科病区,每周三为自管区,每周四为监管内科病区;每周一、周五集中安排远程视频会见;自押犯住院的按原属地单位安排会见。
第九条 我狱罪犯每月会见的次数按监狱罪犯分级处遇管理规定执行;在押病犯每月会见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况除外。会见人员每次不得超过3人,通话时间不超过30分钟,因罪犯病情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原因,需要超人次或者延长会见时间会见的,必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副监狱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