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18时38分 来源: 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监狱
关于采购中大型MPV车辆的公告
四川省宜宾监狱拟采用评选方式确定中大型MPV车辆采购项目中选人,兹邀请符合公告要求的评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监狱中大型MPV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中大型MPV车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5万元,共计1个包,确定一名中选人。
三、评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选。
四、采购流程
(一)下载评选文件。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自行下载并填写《四川省宜宾监狱中大型MPV车辆采购项目评选文件》(详见附件)。
(二)递交文件。评选申请人于2025年6月27日10:00时前将评选文件及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材料(均加盖鲜章)一并密封送达宜宾监狱(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300号),逾期将被拒绝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三)评选确定。本次参与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采购终止。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综合评分得分排名先后向评选人推荐中选候选人,评选人按程序报审评选结果后予以公告。
(四)发送中标通知。完成评选后以成交公告方式通知供应商。
五、特别说明
1.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等情形,评选人可按综合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他评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也可以重新评选。
2.请参与供应商谨慎报价,一旦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且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我狱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今后不得再参与我狱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提交评选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6月27日10:00时止。
(二)服务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300号。
(三)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31-2317044。
七、监督举报的方式
(一)投诉、举报人书面提交相关资料到纪委办监察科;
(二)监督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1-2317052;
附件:四川省宜宾监狱中大型MPV车辆采购项目评选文件
四川省宜宾监狱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