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14时40分 来源: 四川省锦江监狱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锦江监狱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4.9万元/年
(四)采购需求:为保障所属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四川省锦江监狱拟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部分。
(五)服务期限:1年(一年维保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依照《四川省锦江监狱服务采购供应商服务评价办法》和《四川省锦江监狱采购供应商服务评价规范》的规定,对维保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合格后再续签合同,总体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达到并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缴纳、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规定的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级维保检测方向)不少于4人,(须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有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3年11月以来,消防维保业绩1例,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4.在相同的服务周期为采购人提供消防设施功能性测试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迎江路9号办公楼426号
(三)方式: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在2025年12月17日16:30前发送至邮箱694405120@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迎江路9号办公楼412会议室
(三)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四)保证金要求:不收取。
五、开启
(一)时间:2025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迎江路9号办公楼4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须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2025年12月18日9:30,踏勘现场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5720013,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四川省锦江监狱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迎江路9号
3.联系方式:028-85720013
(二)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2.电话:028-85720013
(三)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省锦江监狱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