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报酬的构成
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来源:
四川省嘉陵监狱生产经营科
劳动报酬由个人报酬和集体报酬构成。个人报酬直接发放给参加劳动的罪犯;集体报酬由监狱和监区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罪犯集体或个人进行奖励。
个人报酬包括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岗位报酬、技能报酬和特别激励报酬。
个人报酬按照用途划分为狱内消费金、社会责任金和出狱生活储备金三个部分,由监狱按月分别划入罪犯激励处遇账户、社会责任金账户和出狱生活储备金账户。各部分之间的比例,按狱内消费金70%、出狱生活储备金10%、社会责任金20%的原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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