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年05月01日 10时08分 来源: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公众号
张某某在景区游玩时,进入陡坡山路时踩空摔倒,造成轻微骨折。调查表明,该景区未对陡坡山路旁设置警示标语,且道路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经调解,景区赔偿了部分医疗费用。
法律小贴士:
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专业能力,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消费者也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评估游玩风险,注意自身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赵某某假日期间选择跟团出游,但导游、旅行社通过间接强制的方式让赵某某购买商品,因赵某某未在行程约定的购物店购买推荐商品,无法获得购物提成,导游使用带有侮辱性、威胁性的语言强制赵某某购买商品。后事件持续发酵,文旅局对该导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90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小贴士:
强制消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游客应保持冷静,避免肢体冲突,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反映经营者涉嫌违法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