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04月05日 16时57分 来源:
一、会见亲属范围: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监护人指根据《民法》规定的对未成年、精神病罪犯具有监护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罪犯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陪同
二、会见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办理的手续: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结婚证,收养证、出生证等)、关系证明(公安机关、基层自治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出具)办理会见手续,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等会见。上述证件一定需要证件本身或书面证明,手机照片等不予办理。
三、会见时间:每周一:一、四监区;每周二:三、六监区;每周三:二、五监区,其余时间不予办理,遇周一、周二、周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也不予办理会见。
注:新入监罪犯家属接到入监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的时间进行会见,分流到其他监区后会见日期会发生改变,后以监区通知的会见日期为准(一般变动的时间为入监1-2个月后)。
四、会见审批: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含小孩,抱在手里的可不算人数),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罪犯会见的具体次数、时间以及会见方式的确定,按照监狱分级处遇有关规定执行。对因罪犯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在非规定时间会见的,必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对因罪犯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原因,罪犯确需在监狱规定的会见时间内但非其所在监区对应会见时间会见的,由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批准。
注:亲属之间要互相沟通,如果当月会见次数已经用完,本月将不能会见,以免家属跑空。
五、会见流程:罪犯亲属进入监狱上大门后,将随身物品(手机、包等等)放在监狱大门处储物柜内或者自己车内,直接前往会见办理中心办理会见登记(亲属自驾车辆应当规范停放在进入上大门左侧停车场内),在登记窗口核验身份并将身份证信息录入会见系统,然后由会见中心民警带到会见中心(自行前往不予办理,安检发现随身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的亲属禁止进入会见大厅,应当返回监狱上大门放好物品后再返回会见大厅或者立即离开监狱),由会见中心调度民警将亲属引领至候见大厅等待会见,会见中心监听民警在会见系统内安排好会见位置后告知调度民警,调度民警引领亲属到达会见大厅对应位置开始会见。会见完毕后后,由民警带领至离开监狱的路口并自行领取存放的个人物品。
六、会见过程中的规定:罪犯亲属、监护人在会见罪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应当中止会见,并视情节在1至3个月内暂停会见:
(一)传递违禁物品的;
(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三)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四)携带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的;
(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者有碍罪犯改造的情形。
罪犯亲属、监护人出现前款规定之情形,监狱会见中心应当立即中止会见,由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报请分管狱政管理的监狱领导批准后暂停会见。罪犯在会见时原则上使用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不得使用隐语、暗语和非规定语种(民警实时监听,会见系统全程录音录像,有民警专门进行回放);特殊情况下,少数民族罪犯可以申请使用本民族语言。
七、关于其他规定:会见办理中心不再接收罪犯亲属交存的罪犯零花钱(即会见款)。
接收书籍、药品以及其他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会见一般每月1次,包含视频会见和现场会见,其中只能进行一种方式。因我狱属于重点防火单位,会见家属进入监狱后,吸烟后应将烟头熄灭并丢进垃圾桶内,严禁乱扔烟头。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