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06时33分 来源:
会见须知
一、会见人员范围:亲属、监护人
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监护人指根据《民法》规定的对未成年或精神病罪犯具有监护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二、会见次数、人员及时间安排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会见。因工作需要,会见日安排如下:
各监区会见时间安排表
时间 |
监区 |
星期一 |
一监区、十一监区、医院 |
星期二 |
二监区、八监区 |
星期三 |
六监区、七监区 |
星期四 |
三监区、四监区 |
星期五 |
五监区、九监区、十监区 |
三、会见流程
①物品安检→②审核登记→③存放物品→④咨询等候→⑤存放手机→⑥进入AB门→⑦接受安检→⑧等候会见→⑨开始会见→⑩会见结束。
四、注意事项
1.罪犯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禁闭、惩诫训导期间停止会见。会见过程中出现传递违禁物品、扰乱会见场所秩序、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携带或者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提供虚假身份或关系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接受监狱安全检查、不遵守监狱关于会见时物品存放规定等违反监狱会见管理规定情形时,立即终止会见,并视情节限制或取消会见资格。
2.为便于办理会见登记,亲属、监护人通过中国邮政(其余邮寄方式不予接收)将以下资料邮寄罪犯本人:
(1)亲属、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2)亲属、监护人与罪犯之间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异有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等证件复印件,无法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的,需到当地派出所、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社区、村委会证明需加盖派出所或乡镇政府印章);
(3)入监通知书回执联。
(4)复印件上注明亲属、监护人电话号码、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2.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泡石村,邮政编码628040。
3.会见咨询电话:0839-3956077(会见室)、3354789(狱政管理科)(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汇款咨询电话及汇款二维码:0839-3956447(入监通知书上方的“广狱字第XXXXX号”五位数字即为罪犯服刑编号,汇款时需准确填写姓名与编号)。
温馨提示:欢迎关注“四川省广元监狱”官网,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