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13时07分 来源: 七管区
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
罪犯会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四川监狱在押罪犯会见通信实施细则》和我所相关规定,现将罪犯会见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会见范围
(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经我所批准,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二)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具体包括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亲属因特殊情况会见罪犯,需监狱审批。
(三)监护人指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对未成年罪犯具有监护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四)罪犯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陪同。
二、会见时间
(一)管区会见日安排(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二:一管区、四管区
星期三:二管区
星期四:三管区
星期五:由管区安排激励处遇会见
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法定节假日或非会见日会见的,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罪犯所在管区申请,经监狱按相关规定批准后由会见中心安排会见时间。
(二)会见时间安排
1.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2.全天安排四批次进入会见大厅,第一批10:00,第二批11:00,第三批14:00,第四批15:00。
3.上午11:00,下午15:00停止办理会见登记。
三、现场会见注意事项
(一)取号排队,依序办理会见登记。
(二)当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非会见人员不得在会见登记室逗留、聚集。
(三)会见过程中,必须接受民警现场指挥及安排,遵守我所会见制度,否则不予安排会见。
(四)会见人员无理取闹、扰乱会见秩序,不听解释、劝告的,将取消会见,依法依规处置。
四、会见办理
(一)会见手续
1.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办理手续,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同时出具下列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其中一种,以证明本人身份及与罪犯关系:
(1)户口簿;
(2)户口迁徙证明;
(3)出生证明;
(4)乡镇一级政府或派出所(司法所)证明。
2.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
3.未成年人无身份证的可以凭户口簿等办理会见。
(二)会见流程
1.会见登记室查验相关资料以及验证→办理会见手续→存放物品→接受安检→会见等待大厅等候通知→会见大厅会见→会见结束后原路返回→取回存放物品→离开。
2.如需为罪犯存款,亲属可在会见登记窗口存入罪犯个人账户,每次存款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所已根据四川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现省内部分地区司法局(所)也已开通,欢迎各位家属至当地司法局(所)咨询及预约会见。
(二)我所不接受任何物品包裹。
(三)给罪犯寄信和邮政局汇款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马路三段68号 某管区(罪犯姓名)收,邮编:610043,每次汇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四)导航地址:江安河生态公园,到达后沿簇马路三段向江安河方向前行100米过桥。
(五)请关注我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我所门户网站(便民服务)获取更多资讯。会见中心预约咨询电话028-8501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