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11时45分 来源:
根据减刑法定条件和程序,经监狱考核,并于2025年4月3日监狱长办公会议研究,对以下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罪犯,依法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具体报请减刑罪犯名单及报请建议如下:
姓 名 报请建议
古 杰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余饶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件1:古杰等2名罪犯报请减刑建议书
四川省川中监狱
2025年4月3日
(监狱狱务公开咨询电话:0817-3340269;0817-33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