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15时03分 来源: 四川省川中监狱
根据减刑法定条件和程序,经监狱考核,并于2024年12月16日监狱长办公会议研究,对以下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罪犯,依法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具体报请减刑罪犯名单及报请建议如下。
姓 名 报请建议
何 法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彭庆银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姚志兵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 毅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尹大山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荣勇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钟才洪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 洲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唐 海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唐自金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 川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绍富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庆章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正雄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永勇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宽富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维林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 东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件:何法等18名罪犯报请减刑建议书
四川省川中监狱
2024年12月25日
(监狱狱务公开咨询电话:0817-3340269;0817-33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