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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服刑期间能否参加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5-05-19
来源: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监狱法》第65条规定,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监狱鼓励罪犯参加自考取得相应文凭,这不仅符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更与《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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