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15时05分 来源:
根据省局统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和监狱工作实际,我狱拟有序恢复罪犯会见。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会见恢复日期
2023年1月16日
二、会见方式
罪犯会见原则上按照分区、错时的原则和“先预约、后会见”的方式实施,并统一采取玻璃幕墙全封闭物理隔离会见方式组织开展。
三、会见时间安排
(一)1月16日至19日会见安排
1.2023年1月16日至19日的会见日期及批次安排如下:
日期 |
会见监区 |
1月16日 1月18日 |
一管区 |
1月17日 1月19日 |
二管区 |
2.采取“先预约、后会见”的方式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罪犯提前申请→押犯管区审核拟定当次会见的具体人员及批次安排→报经监狱批准→罪犯通过亲情电话方式通知家属会见具体时间→会见日当天现场资格审查及防疫检查→安排会见。
3.2023年1月以来已开展过远程视频会见的、亲属已申报且监狱已安排在1月计划开展远程视频会见的罪犯,1月不再安排现场会见。
4.会见日上午不超过两批次、下午不超过三批次。每批次会见的罪犯总人数不超过12人,每名罪犯的亲属不超过3人。
(二)1月28日后会见安排
1.会见时间按原标准执行,即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每周星期一、星期三,具体如下:
一管区:星期一 二管区:星期三
2.会见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现场办理。
四、具体要求
(一)现场办理
1.来狱会见的罪犯亲属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来于会见的罪犯亲属须遵守监狱会见现场管理规定,配合监狱民警现场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会见现场的正常秩序。
(二)防疫要求
1.来狱会见的罪犯亲属须配合监狱民警进行的核酸(抗原)结果查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疫工作。
2.按照“乙类乙管”相关工作要求,来狱会见的罪犯亲属须提供会见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自带抗原检测试剂来狱现场检测。会见当日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抗原检测试剂、现场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罪犯亲属,不予办理会见。
3.罪犯亲属现场体温检测高于37.3℃、拒绝佩戴口罩及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不予办理会见。
4.会见过程中,罪犯及罪犯亲属均须全程佩戴口罩。
5.罪犯亲属若近期核酸(抗原)检测阳性、有发热咳嗽等明显症状的不得来狱会见。
四川省锦江监狱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