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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狱: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实质化,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http://jyglj.sc.gov.cn       2022年03月10日 09时04分        来源: 刑罚执行处,自贡监狱、荞窝监狱、雷马屏监狱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112月,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发布后,为进一步确保刑罚执行工作规范高效提供了制度依据。

近日,自贡监狱2022年第一批次55名申报减刑罪犯在监狱罪犯教育改造中心以视频连线的方式,接受了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质化庭审。

本次依法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是《意见》实施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贡监狱进行的首次庭审。庭审期间,监狱民警首次以证人身份出庭向法庭公正客观地陈述了出庭罪犯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参加劳动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给法官判断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提供了实质参考依据,这不仅是对减刑、假释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一次新的探索实践,也是对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在罪犯改造过程中公正司法、阳光执法的良好体现。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听取了执行机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55名罪犯的认罪悔罪表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开展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全程参与,人大代表旁听监督,全程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好了审判职能的作用。

庭审结束后,在自贡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孟某向民警表示:法官、检察官对我的认罪悔改表现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讯问,办理的流程非常严谨规范,整个庭审过程我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公平公正。

关于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实质化的探索,各监狱也在做着不同努力,以狱地协作为依托,充分讨论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实质化的相关细节。

为深入推进凉山地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升刑罚执行公信力,进一步保障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近日,由荞窝监狱承办的攀西地区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在西昌召开。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凉山州司法局、荞窝监狱、凉山监狱、攀西监狱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部分法律条款的运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凉山州司法局、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代表就监狱在办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困难,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及建议。

与会各方对如何切实解决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畅通财产性判项履行渠道,统一认定标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针对执行上级规定中的难点问题,卷宗材料的规范报送以及如何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达成共识,为下一步更高效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供了措施保障。

同样主题的会议对话,近期也在雷马屏监狱召开。

为切实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雷马屏监狱邀请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嘉州监狱,召开了乐山片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联席会议。

会议逐条学习了《意见》内容,明确了减刑、假释相关证据认定中应改变唯分数论的固化模式,要构建法院、检察院和监狱合力办案格局,达到主客观兼顾、综合考量、分析研判、规范执法的审理效果。同时,就执行省高院案件办理规程、省检院案件受理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统一了片区执法标准、执法尺度和材料规范要求,解决了案件办理的难点问题、疑点问题。

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是新形势下刑罚执行工作的重大政策调整,是进一步深化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重大举措,四川监狱将严格落实《意见》规定和精神,全面协调联动、配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严格依法审核罪犯减刑、假释法定条件,坚决确保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高效。我们将切实遵循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以新的理念、新的标准、新的举措贯彻落实好《意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减刑、假释对改造罪犯的激励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监狱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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