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03月04日 09时33分 来源:
为进一步保障罪犯权益和罪犯亲属转账钱款安全,根据监狱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罪犯在服刑期间接收亲属转账钱款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接收方式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通过邮政汇款、现金上账两种方式接收亲属钱款。
二、邮政汇款地址
罪犯接收邮政汇款的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黄塔路3号(四川省德阳监狱XX监区+罪犯姓名+档案号),汇款时请预留汇款人电话号码。
三、现金上账
罪犯亲属到四川省德阳监狱会见中心登记大厅,提供罪犯姓名、监区、档案号,将现金交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开具收据。
四、重要提示
1.罪犯亲属应通过国家邮政局所设各级营业网点办理汇款业务,禁止通过监狱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等方式为罪犯转账汇款。
2.罪犯亲属在办理汇款时应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汇款信息。如因汇款地址不正确,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汇款的罪犯亲属自行承担。
3.本告知所提供的地址为罪犯服刑期间唯一的收款地址,请不要相信不明网络、短信、电话等告知的地址或其他转账汇款方式。如通过监狱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等方式转账汇款的,监狱将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并限制亲属会见和拨打亲情电话等。如发现单位、部门、个人存在违规管理转账款的行为,请及时向我狱反映。
4.如有疑问请与我狱联系(联系电话:生活卫生科,0838—3820484)。
四川省德阳监狱
2022年3月3日